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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警方创造投资企业良好环境
2006-10-23 16:25  文章来源:铜仁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地区公安局多措并举创造有利于企业投资发展的环境,大力营造“亲商、安商、便商、护商”的浓厚氛围,以优良的执法质量和高效优质的服务,竭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05年,地区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落实铜仁地区公安机关服务重点企业绿色通行证制度的通知》,决定分期分批对全区重点企业发放《铜仁地区重点企业服务通行证》,克服只重国营、集体经济而不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做法,平等保护外来企业。近日,第一批《绿色通行证》已发放到全区53家企业。
从解决老百姓、外来客商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地区公安局2004年相继出台了《六项禁止》和《旅(酒)店业执法规范》,对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问题的一些环节作了刚性规定。如,禁止公安民警收取企业和商家钱物、接受吃请、超越权限和超越管辖范围执法和使用非执法主体执法、违规收费罚款等,建立严厉惩处界限,针对性强。两个规定实行以来,已有民警包括一些中层领导干部受到追究。在前期工作成效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民警执法活动,依据《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最近又下发了《铜仁地区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办卖淫、赌博和经济、涉毒案件的暂行规定》,从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管辖地域、执法程序等方面,对查办卖淫、赌博和经济犯罪、涉毒等四类案件的执法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对违法罚款,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或者不开具财政统一罚没收据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让民警“不敢”执法出错,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同时实施责任倒查,对违反规定执法的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予以相应处理。
这些措施的实行,为企业投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深受欢迎。据最近一次的的访问调查,广大客商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达98%。
( 符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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