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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指南
2009-05-22 15:26 文章来源:
江口县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申办酒类销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卫生许可证:
(二)有营业执照:’ ’
(三)有税务登记证: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
(六)有熟悉酒类知识、酒类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将在收到酒类销售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销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农民根据《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生产的白酒,自销时可以不申办销售许可,但不得超出规定的区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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