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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知识
2009-05-26 10:04  文章来源:江口县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家电下乡知识

1、什么是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
2、实施家电下乡的意义是什么?
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一是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提高农民消费能力、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
二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三是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名牌家电产品,享受到鸯跻社会发展成果,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四是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家电下乡产品特别强调了节能,使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家电节能减排的先导和示范。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这也有利于减少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五是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引导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县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 3%的补贴。
4、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时间?
自2 0 0 9年2月1日开始,到2 0 1 3年1月3 1日止,为期四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均可享受补贴。
5、家电下乡的产品有哪些?
目前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家电产品,其最高限价分别为2 0 0 0元、2 5 0 0元、2 0。0 0元、1 0 0 0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6、家电下乡产品有何标识?
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 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在保修卡内贴有产品标识卡。
7、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如何理解?
销售商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销售价格不能高于此产品最高限价,否则不能享受1 3%的财政补贴。
8、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对象为谁?
家电下乡政策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对每类产品最多只可购买一台(件)。
9、农民如何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在哪里可以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
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到县内所有指定销售网点(均由县经贸局审核备核并予公示)均可选购家电下乡产品。
1 0、什么是指定的销售网点?
是指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贵州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其符合条件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销售网点到县经贸局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指定销售网点必须在其其门面醒目的地方悬挂家电下乡专用标识牌。
目前我县已备案的销售网点有:江口瑞丰商贸有限公司、江口县兴旺商贸有限公司、江口县金鹰贸易有限公司、江口永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口县鸿源商贸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江口分公司。
11、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必须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
(2)、必须购买标有家电下乡专用标识的产品:
(3)、每户农民每类产品最多只能购买一台(件);
1 2、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如何申报补贴?
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 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
(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
(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帐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帐户。
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帐户上。
l 3、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如何保证?,
家电下乡产品均由国家公开招标确定,产品质量均符合中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l 4、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如何退货?
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征得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到镇区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出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1 5、如何受理农民咨询或投诉?
答:我县建立咨询投诉机制,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县经贸局咨询投诉电话0 8 5 6-6 6 2 1 6 3 0,县财政局咨询投诉电话O 8 5 6-6 6 2 4 8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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